云南9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通报
界面2021-02-10 07:25:302阅
原标题:云南9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通报
据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消息,云南省纪委监委从2021年2月10日至24日,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省公安厅2月9日移送的9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皇甫振华,中共党员,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干部,2021年2月1日23:1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二、王雷,中共党员,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21年2月4日00:45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三、李有亮,中共党员,文山州西畴县工商联副主席,2021年2月1日20:32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四、谢正元,中共党员,昭通市水富市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2021年2月5日20:13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五、张利飞,中共党员,大理州云龙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2021年2月4日21:4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六、韩正贵,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大坡乡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2021年2月3日22:24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七、王学平,中共党员,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学工作人员,2021年2月5日21:06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八、杨恒,中共党员,临沧市凤庆县营盘镇干部,2021年2月5日22:49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九、朱松林,中共党员,德宏州芒市芒市镇中东村委会工作人员,2021年2月4日15:11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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