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基金合同办理基金赎回业务 北京富纳投资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
新浪财经2021-07-02 15:53:020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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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北京富纳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北京富纳投资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未按照基金合同办理基金赎回业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北京富纳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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