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监控不到位形成损失,中国东方山东分公司被罚50万元
界面2021-11-18 09:22:361阅
记者 | 章宇璠
11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青岛监管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资金监控不到位形成损失,黄业英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资金监控不到位形成损失承担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银保监会青岛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责任人黄业英予以警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全国共设26家分公司,业务涵盖不良资产经营、保险、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信用评级和海外业务等。
责任编辑: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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