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关联交易、严重逃废债……15名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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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15名银行保险机构违法违规股东被银保监会点名!
12月10日,银保监会向社会公开第四批共15名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涉及违规开展关联交易等七项违法违规行为。
涉及七项违法违规行为
银保监会称,结合近期执法情况,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且社会影响恶劣的股东,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坚决予以公开。本次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一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二是隐瞒关联关系;三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四是严重逃废银行债务;五是违规转让股权;六是违规代持股权;七是利用平台虚构业务进行融资。
第四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包括:
鼎力鑫盛(北京)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正泰宏行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安森金世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昂得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剑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辽阳华亿投资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鼎晖恒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启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薏米阳光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晴隆肥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巴彦淖尔雅欣食品有限公司
李政达(身份证号:15080219680926XXXX)
内蒙古正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强化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监管,夯实公司治理监管基础。通过严格规范大股东行为,进一步加强股权和关联交易重点领域问题整治,资本不实、股权代持、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和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公司治理重点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分三批次向社会公开了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起到了严肃市场纪律、强化市场监督的良好效果。
进一步细化股权管理等监管规则
近两年来,银保监会扎实推进《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落地实施,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在股权管理方面,股权和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趋于收敛。银保监会持续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资本造假、股权代持、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形成有效震慑。银保监会数据显示,经过两年的专项整治,共清退违法违规股东2600多个,处罚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合计1.4亿元,处罚责任人395人,对部分人员取消任职资格、实施行业禁入。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内部问责处理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360家次,问责个人5383人次,其中党纪、纪律处分674人。通过系列举措,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行为的合规性有所提升,借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
在监管制度方面,银保监会持续完善统一协调的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体系。出台《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基础制度,夯实公司治理监管根基;《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完成规章制定的前期工作,有望近期出台。
银保监会强调,将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公司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惩戒措施,进一步细化股权管理、董事会运作等方面的监管规则。加大公司治理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公司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披露,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提高机构和个人违法违规成本,建立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机制,健全公司治理监管协作机制,完善差异化监管,不断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和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有效性。
编辑:王寅
责任编辑:马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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