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新浪财经2020-07-03 17:48:370阅
新浪财经讯 7月3日消息,浙商证券公告称,公司股票于7月1日、7月2日、7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确认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天眼查资料显示,浙商证券总部设于浙江省杭州市。
责任编辑:逯文云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相关推荐
- 0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