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责令改正 爱建证券江苏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
新浪财经2020-05-26 18:39:330阅
二、在销售“爱建证券爱迪新能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过程中,存在未充分了解客户,未谨慎评估投资人适当性的情形,违反《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三条的规定。
新浪财经讯 5月19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对爱建证券江苏分公司及靖江渔婆南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上述情况反映该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经查,该分公司在销售“爱建证券爱迪新能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过程中,存在部分客户在购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未签署合同、风险揭示书、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文件或适当性评估结果确定书等的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三条、第三十七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反映了该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靖江渔婆南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爱建证券江苏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营业部员工在未与客户签署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和风险揭示书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三条、第六条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公告〔2010〕27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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