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港国安公署和港区国安委举行协调会议,成员大合照
原标题:驻港国安公署和港区国安委举行协调会议,成员大合照
(观察者网 讯)据港媒“东网”报道,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今日(31日)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举行协调会议,双方在会议上讨论了自《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的落实执行工作,并就有关事项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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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港国安公署和港区国安委本月初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第48条和第12条成立。依照《香港国安法》第53条,驻港国安公署应当与港区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以及在工作层面与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行动配合。
港区国安委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主要责任,并受中央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驻港国安公署与港区国安委建立协调机制,监督、指导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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