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取赠送实物的方式吸引客户开户等 平安证券一分公司收警示函
市场资讯2022-01-07 16:47:030阅
炒股就看锤子财富,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重庆证监局
关于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销售先锋期货新悦六号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于2019年5月成立,2021年5月终止)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二是发生重大事件未向我局报告;三是采取赠送实物的方式吸引客户开户。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三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第十八条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九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二十条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内控合规管理,提高合规展业意识,强化员工执业行为监督,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重庆证监局
2022年1月4日
责任编辑:陈诗莹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相关推荐
- 0000
- 0000
- 0003
- 0000
- 0000